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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6 (第1/2页)
蘸了色料的小刷子,一手拿着个上了一半颜色的积木块,脸上不知什么时候沾了一大块蓝色漆料,看上去可比叶笙那会子严重多了。 叶笙开门后,一见是这种情景,不由得笑了笑,走到沈云旁边坐下,“怎么了?不好涂吗?” “岂止是不好涂。”沈云立刻来了精神,跟叶笙诉苦道:“实在是太麻烦太难做了。” 当初他们都想的太简单,以为给这些玩具涂上颜色让它们变得更好看后,一定会更受大家欢迎。可是等他们这么做了以后,虽说确实是更受欢迎卖得更好了,可是上色这件事就不是他们想的那么容易了。 “不管是多涂一点还是少涂一点都会变得不好看……”沈云难得的愁眉苦脸起来,带着几分歉意道:“而且,我总是不小心画得过线,然后就很难擦掉了……做这种活,一定要特别小心,也只有叶笙你能来做了。” “那就我来做。”叶笙很好说话的莞尔道,他和沈云这么多年朋友,还是很了解他的,平日里毛燥惯了,做这种太过细致的活的确会让他很难受。 “好好,都给你。”沈云立即笑嘻嘻地把自己面前的东西全部推到了叶笙面前。 陆铭远这个时候没什么事要处理,也就在旁边帮起忙来,瞥了眼清闲下来的沈云,调笑道:“以后,沈云若是多描些字帖,练练准头,就不会再画错了。” 听他这么说,沈云再次苦了脸,当初叶笙开始学习写字时,很是高兴的带着他一起。而一开始,他自然也对读书识字是很感兴趣的,他们村子里的孩子大半都是没机会去上学堂的。 大部分人都觉得上学也没用,又费钱又费时间,不如让家里的孩子帮着多劈两捆柴来的实在。而沈云的爹娘也和大部分人想的一样,没有让家里的任何孩子去上学。 所以,当叶笙把什么笔墨纸砚摆在他面前让他一起学习写字的时候,他觉得特别稀奇,耐着性子乖乖学了几天,可也就是几天,之后他新鲜感一过,就实在不想碰那毛笔了。麻烦,记不住,太磨人了! 他干笑了两声,对着陆铭远和叶笙道:“还是……别了吧。” 陆铭远知道他的性子,也不再逼他。看了会桌子上的涂料,虽然不像现代社会那样颜色丰富,从深到浅一样不差,但主要的几种颜色基本上都有,这还曾让他小小的惊讶了一把。据说这些涂料是由漆树的汁液和桐油制成的,果然,古人的智慧是令人佩服的。 默了会儿,他道:“下次摆摊的时候,你们可以试着把这些涂料带过去,让那些想买东西的人自己上色。”他记得前世是在街边看过类似的游戏,不少年轻人都挺喜欢玩的。 “这样,可以吗?”沈云有点迟疑。 叶笙的心里对他家相公早就满是佩服了,当即点头:“那下次我们就试试。” 这一试的结果自然是没有让人失望,不过此乃后话,先不提。 第二日,他和叶笙买完东西回到酒楼后,多日不见的方兰就来找他了。 过了这么些日子,这个女人倒是比之前明朗了许多,看来她和丈夫的事解决的差不多了。那么,这个时候来找他,应该就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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