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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皇恩浩荡好事近,谁言祸福不相倚 (第1/2页)
“咬它咬它咬它!哎哟,你躲什么呀,给我咬它!” “侯爷放弃吧,您今儿是输定了。” “放屁,陛下才赐给老子三百亩新田,气运好着呢,”姬别情用扇子敲敲茶几,死盯着罐子里的蛐蛐儿,“我……cao,你还真不给我争气啊。” “得嘞侯爷,愿赌服输,赶紧的,银子拿来拿来。” “沈家小子你少在我这儿得意,赶明儿我非得寻一只厉害的来。” 姬别情心不甘情不愿地掏银子,钱袋刚掏出来,众人又是一声惊呼——哪怕是皇亲国戚,谁敢往自个儿的荷包上绣条龙,这一看就是御赐之物。银子放在桌上,姬别情没好气地叫来叶未晓给他牵马。 “侯爷,回府吗?” “回什么回,”姬别情翻身上马,高大的踏炎乌骓一扬蹄,便冲着街市冲过去,“我出去散散心,你不准跟上来,告诉师父我功课做完了,不必来催!” “侯爷!那谢家小姐还在府里——” “我——不——管——” 眨眼的功夫便不见人影儿,只听见远处的街市一阵此起彼伏的惊呼,这就是定海侯府又要去给人赔银子了。叶未晓左手拎着姬别情的鸟笼子,右手抱着姬别情买的一堆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艰难地往侯府走。姬别情说是出去散心,充其量就是在京城外头绕两圈,说不定今晚都回不去侯府,第二天要等苏无因苏先生把他从哪个秦楼楚馆揪着耳朵拎出来。 叶未晓一边走一边想,想着想着就释怀了。众所周知,定海侯姬别情今天拿一只西域来的绿毛鹦鹉把皇帝的新宠妃逗得哈哈大笑,得了封地之外的三百亩良田,瞎折腾就瞎折腾吧,从来不务正业的人,也就从来不会耽误正事。 姬别情果然溜到了城外,太阳正好,他便在林中的路上遛马踢石头。这乌骓马是南诏进贡的一批名马之一,皇帝李林甫赏了姬别情一匹,因其平地踏地生尘如狼烟,故而被姬别情起名踏炎。踏炎通人性,不知从哪里听见了细微的响动,用头蹭蹭姬别情,催促他上马。 “什么?我不回家。” 踏炎便索性站在原地,怎么拉都不动,姬别情气得要抽它,才刚一扬鞭子,他立刻被四周冲出来的蒙面人包围——不像刺客,这些人个个一身粗布短打手持长刀,想是附近的山贼。姬别情要摸身后的剑,却是空的,他才想起来方才离开沈府时,佩剑也丢给了叶未晓。 “废话不多说,值钱的东西交出来。” 姬别情环顾四周,人不多,但一条马鞭显然不好硬抗二十多把长刀。他后退半步,把鞭子放到背后,镇定道:“诸位绿林好汉,不会不讲江湖道义,劫我这种手无寸铁的人,不大光彩吧。” “呦呵,光彩,”为首的山贼乐了,“您是哪家的大少爷啊这么讲究,您那堆叮叮咣咣的金银玉石赶紧拿下来就得了,还是等着哥儿几个亲自上手扒您腰带呢?” 姬别情也笑了,却是大大方方双手一摊:“这位兄台若是有这等好本事,不如试试?” 分明是眉眼含笑吊儿郎当的世家公子哥的模样,山贼头子竟莫名看出几许寒意,下意识拽着马缰后退两步,又想起他确实手无寸铁,胆子也大起来:“愣着干什么,还不给我上!” 话音刚落,两颗石子却立时飞到那山贼手上,山贼没看出姬别情何时出手,只觉手腕一阵剧痛,连人带刀跌下马去。姬别情甩甩手中马鞭,飞出去卷住一人脖颈将其狠狠摔到路边,趁着山贼愣神的工夫正欲上马逃走,却是一杆长枪从天而降,若不是他躲闪及时,怕是要给他眼前的人从头到脚扎个对穿。 “哪里来的狂徒,天子脚下也敢胡作非为!” 是个穿着低阶军服的少年,许是城外驻军或是哪位王爷的府兵,普普通通的木杆长枪在他手中虎虎生风,竟使出几分绝世名枪的气势来,姬别情只瞥见他腰间一柄长剑,却不像是凡物,眨眼间枪杆被长刀砍断,利剑立时出鞘,寒光笼着逼人的剑气,直挺挺地冲着山贼头子的喉咙飞去,后者被吓得大脑空白跌坐在地,那少年却手腕微微翻转,只削掉了那人顶上的发冠。 “还不快滚!” “滚了,这就滚了,军爷息怒,军爷息怒!” 姬别情自少年出手以后就躲到一边看热闹,这少年至多十五六岁,兵甲下头露出一点粗布的衣衫,身上不见什么饰物,倒是带着个木头腰牌,有点像天策府,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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