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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 (第2/2页)
萄酒端到餐桌上,黑毛盖上葡萄酒桶,打开花生油桶,用另一个勺子将花生油舀进大木碗里,然后端着装满油的碗来火灶边。温迪则立刻返回储藏室,将油桶盖上,然后跟着黑毛出来。“把油倒进石碗里!”她大声提醒黑毛。 她一起床就把火灶烧了起来,石碗已经预热很久,黑毛刚把花生油倒进去,油面上立刻冒出了热气。温迪不急不躁,“还早,这么大一碗冷油,总得加热一段时间。”她不着急,但也不会慢,立刻督促黑毛和自己一起干活。他负责削土豆皮,她则将削皮后的土豆切成有厚度的片,再将片码起来切成条状。 薯条嘛,当然得是一条一条的。 等油烧热了,温迪用勺子舀了一勺土豆条,再慢慢放进油里。“嗤啦!”油的表面就像是沸腾的水一样激烈地发生反应,不断翻涌着气泡,而薯条则随着这股翻涌的气泡一起上下浮沉。炸了几分钟后,温迪用漏勺把薯条捞出来,再将一勺新鲜的土豆条放进油里继续炸。 漏勺是温迪用铁丝扭出来的,那天她在镜湖边真的捡了很多。 等到把所有的新鲜土豆条都炸了一遍后,温迪再将它们重新放进油锅里复炸,这回不需要再用勺子了,直接用漏勺装好放进油里,炸酥脆后直接捞出来,装进另一个充满洞眼的“铁丝碗”里。铁丝碗底下还有一个碗,是木碗,用来装滴落的油。 所有薯条都放在这个铁丝碗里,滴掉多余的油后,装进木箱里,温迪在里面撒上适量的盐,接着用木板把木箱盖上,由黑毛抱着它上下晃荡,让盐和薯条充分混合。温迪则趁着这个机会做了两个酱,一个是辣椒酱,一个是野果酱里加梅子汁和苹果汁。她再拿来两个竹筒当杯子,将葡萄酒倒进竹筒里。 温迪把火熄掉,由着石碗里的油自然冷却,之后将它重新装进大碗,这些油可以继续做炸货,也可以烧菜,或是做麻辣烫。温迪琢磨着,反正她有辣椒,也有花椒,有机会的话还可以做一碗红油辣子,那个的味道可比辣椒酱更爽快。到时候只需要把土豆粉放在水里煮熟,捞出来倒上红油辣子和盐,用筷子一拌…… “哧溜。” 温迪光是想这碗粉的味道都觉得口齿生津。 “拌好了!”黑毛把木板揭开,将木箱放在餐桌上。 “那赶紧吃。”温迪顿时把土豆粉抛在脑后,未来的美食再美味也是未来的,眼前才是真的。 再说,炸薯条,真的好好吃啊! 温迪吃着薯条手和嘴都没停过,边吃边觉得眼睛有些湿。 黑毛一脸震惊之余也没停口:“嘎吱嘎吱……你吃哭了?嘎吱嘎吱……” “我好久没吃过炸薯条了。”温迪边吃边回答。 这个“好久”,她并不是指上荒岛后,事实上,在上荒岛前她就已经很久没吃过快餐。很简单,嫌幼稚,嫌口味单调,吃腻了。很多种原因掺杂在一起。在上荒岛前,她的选择有很多,中餐到西餐,烤rou到火锅,龙虾到皮皮虾,进商场满目琳琅一堆餐馆,卖的食物种类数都数不清,她哪还会对一家快餐店的薯条感兴趣呢。 直到上了荒岛她吃的食物种类直线下跌,以前是从几千道菜里选几样,现在是要把几样食材做出几十种花样,她现在收集的食材加起来还不到一百。炸薯条,她上岛已经七十四天了才终于有机会吃一餐炸薯条,土豆是她亲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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