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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药是半狼,准确来说是半妖半人。 当年打猎受伤的狼妈遇见了进山科考的地质学家,被年轻的地质学家当成走失受伤的探险队员带回基地,然后在相处中相爱并发生了关系。 但是,妖对人类始终带有偏见,无法放下心中的防备,于是怀孕的狼妈离开地质学家回到深林深处生下了药药。 药药会认字,狼妈教的,狼妈认的字,是地质学家教的。 两年前,狼妈被求爱不得的公狼咬伤感染去世。闭眼前,狼妈握着药药的手让她离开狼群去找地质学家。 药药就离开森林,独自来到了人类世界,跌跌撞撞在人类城市混迹两年,终于成为了一个合格的收银员,租得起一间干净的屋子住。 可是,对于狼妈口中陌生的地质学家,药药除了知道他叫孙铭、很善良、有点瘦、随身带小锤子小本本外,一概不知,连去哪里找他都不知道。 虽然在族群里看别人温馨一家三口药药也会羡慕,但她不怎么想亲爹,因为他是个人类,尽管人类爹让她一出生就能变人型,不用像其他小狼崽那样花十几年时间修炼。 药药去找地质学家,是狼妈让她找的,还有就是,因为自己是半妖半人,她在族群里备受歧视,过得不开心,想要换个地方生活。 前两天药药在超市的电视里看到一个人的采访,那个人也是个地质学家,也叫孙铭,两鬓斑白。 药药在纠结,要不要去找他。 但是,那样的大人物,自己一个小收银员,肯定很难见到他的,而且请假扣全勤,好几百块钱呢。 药药思考纠结了两天,终于痛定思痛下定决心去见一面地质学家,完成狼妈的临终遗言,向地质学家解释狼妈当初离开的原因。 订了火车票,又转班车,再坐火车,药药来到一个陌生的小城镇,还没出火车站,好多腰间绑钱包的三轮车车夫向她热情抛来橄榄枝。 药药一眼扫去,挑了个面善的阿姨,说去怀古村。 然后,药药被坑了五十块钱,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走了十分钟,在村头遇见一个老大爷。 那老大爷道:“啥?孙铭?” 药药希翼的直点头:“是呀是呀,叫孙铭,地质学家,上电视的那个,我查百度他家就在这里。” 大爷唏嘘:“人家都发达了,哪还在这小破地住呀,早就住大城里了。” 竹篮打水一场空,药药又是迷茫又是悲愤,花了好多钱白跑一趟,还不知道地质学家到底住在哪里。 夜色变暗,已经没有回城里的车,药药背着背包从孙铭破败的老家回到村口,就着夜色慢慢悠悠走在通向城里的路。 好心的大爷提醒她:“小姑娘,天黑咧,一个人走不安全,晚上有狼下山吃羊。” 她才不怕狼,她本来就狼,坏人也不怕,她能一拳打爆。 走了没多久,她闻到了同类的气味,循着气味找过去,在茂密的草丛看到一只黑色的狼,四肢匍匐,月光下的眼睛泛着冷光,防备好奇的盯着走过来的药药。 他后左脚受伤,庆幸踩到的是捕鼠夹不是捕兽夹,鼠夹齿嵌进毛rou里,药药帮他把捕鼠夹弄下来,纸巾按在伤口一会儿就止住了血。 黑狼一动不动趴着。 “我叫药药,你叫什么名字呀?” “大壮。” “哦,大壮。”药药握着他小腿,很结实,确实很强壮,在族群里肯定会被狼王打压:“你为什么在这里呀?被狼王赶走的吗?” 大壮老实巴交:“不是,我爹就是狼王,不过几天前我们族群被人类捕猎队围猎,我爹妈和好多公狼死了,被人类扒走皮毛,我是来找人类报仇的。” “被扒了皮毛!”药药震惊瞪大眼,愤恨不止:“可恶的人类!” “所以我一定要报仇!”大壮凶恶的龇着獠牙,但很快慢慢蔫掉:“可我到了这里就嗅不到那几个人类和族人的味道了,你知道人类扒了狼皮会去哪里吗?” “会拿去卖。” “在哪卖?”大壮眼睛亮起。 药药摇摇头:“我不知道。”她抬头看了眼圆月,抱歉的说:“我要走了,我现在生活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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