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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第1/2页)
。他说他到了,他也很听话地果然给我发了照片,是他的卧室吗?我问他。他说是,他又给我拍他家的客厅,沙发,甚至是餐桌上的花瓶,书桌上的书,一聊又聊了许久。快十二点时,他催我睡觉。睡觉可以。但是,我很想他……有点不要脸,互道“晚安”后,我到底又翻身趴到床上,发短信问他:可以再拍一张照片吗。他问:还想看什么?阳台?那里还没看,我去拍。我回:你。确定,发送。这次的沉默久了一些,但十二点之前,手机终究响了。我吐出一口气,打开手机。下载片刻,照片显出。是他。他刚到家就和我说话,连衣服都还没来得及换。他是不是很少自拍?他对着镜头,笑得难得有些羞涩。却依然是嘴角上扬,眉眼弯弯。他还道:拍得不好,怕你不喜欢。不。我双手交握,手心里是手机。双手交握在胸膛,我平躺,并闭眼。我喜欢。不仅仅是喜欢。我想,我会一辈子喜欢。第35章三十五年轻时候,真的很好。身体还很健康,生活中有那样多的阴霾,还是能时时谨记自己的梦想,也仍然充满希望。你若问如今三十岁的我,梦想是什么?我大概只会嗤笑出声。当然,也不能说梦想完全没有。我最痛苦的时候,最大的梦想是拖全世界给我陪葬。凭什么就让我痛苦让我难过呢?再后来,连这样肤浅而又年轻的梦想,我都懒得有了。我好像真的有点老了。用再多的贵妇护肤品也没用,一笑,眼角依然会有浅显纹路。他都看得出来。而我想到这些往事时,竟然又有点想哭。不过,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感动。感动于,原来我也有过那样一段爱情啊。原来我也有过一辈子的喜欢。记不清他亲我额头时的感受,我却记得那晚是如何抱着手机平躺在床,心间如何澎湃久久不平息。仿佛是找到了天地间最大的宝藏,想藏起来,谁也不给看,又忍不住想要炫耀。炫耀给唯一的一个他看。炫耀给我心中的他看。我要让他知道有人会给他一辈子的喜欢。可是——“砰!”车猛地一晃,我立刻回神,从美好回忆中跌出来。我抬头,车前停着另一辆车,车前灯亮得我眼睛疼。我正要立即闭眼,已经先有一双手捂住了我的眼睛。…………是楚珩的手。十年已过,他还记得我怕光的事吗。我顿时又开始出神,车再“砰”的一声,都没能让我再回神。直到楚珩冷笑道:“你的这位老情人还真是阴魂不散。”我回神了。原来是金哥找来了,楚珩对这里毕竟不熟,这儿是金哥的地盘,车停在路边,还是挺好找的,刚刚应该是金哥在踹车吧?楚珩是神经病吧!现在已经神经到无差别攻击了?他最知道我和金哥到底是什么关系了!我晃了晃头,他的手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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