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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2/2页)
共同语言……他们俩那种变态嗜好,和小志也许是同道中人,刘皓天是敬谢不敏。 门铃突然响了起来,打断了刘皓天的沉思。 两兄弟停了下来,齐齐望着刘皓天。 是爱,还是恨? 自己不要的玩具,看见被别人捡去,心仍会不舒服的吧?刘皓天阿Q地想着。 他做了个决定,离开。 离开,无情也无雨。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带着顾长天给的新身份,刘皓天不告而别。 这个世界,不再有刘皓天这个人。 如果这样,三人还能遇见,那么,无论怎样,都不会再轻易放过,彼此就牢牢地纠缠着。就让有罪的人,用一生来洗涤罪孽吧。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一个长相恐怖的疤面男子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他的样貌差点引发恐慌。 经查,此名男子叫丁英伟,是国内某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在一场车祸中毁容,现持有哥大人类学的录取通知,前往报到。 丁英伟是个怪人。 没人敢直盯着他的脸看上一分钟而不动容。他的那两条丑陋疤痕一左一右,加起来差不多二十厘米长,占去大部分的面积,颜色虽然淡了,但痕迹尚在,张扬得像两条白色的挪动着的大蚕虫,胆儿小的,看了晚上会做噩梦。 他从不穿短衣短裤,夏季也一身长袖打扮。 他走路有点慢,像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往前爬。 他从不带书本,也不记笔记,上课都用胸前的MP3录音。 他从不在人前进食,曾经有人看到他连别人抛给他的一瓶600ml的蒸馏水都接不住。 他很丑,却很善良,对每一个人都以诚相待,对国人,能帮就帮。 有人赞美他,也有人说他傻。 丁英伟不管别人怎么说,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套句诗来形容: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他却用来寻找光明。 他几乎没有私生活,他唯一的乐趣是午后找块绿地晒晒太阳。 全哥大的中国留学生都知道学校里有个加西莫多喜欢穷开心。 一日傍晚,他躺在刚割过的草地上,闭着眼,鼻子里飘来阵阵草的清香,像生命的味道,他很惬意地摊大手脚,自由地呼吸着生之气息。 突然,光线被人挡住。 丁英伟睁开眼睛,是一对漂亮的双胞胎,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 其中一个向他伸出了手:“你好。我叫顾月辉,很高兴见到你。” 另一个也是,说着类似的话:“你好。我叫顾月云,是这一届人类学的新生。很高兴认识你。” 丁英伟笑笑,脸上的疤痕抖动了几下,看去更是恐怖,他说:“那我是你们的师兄,我叫丁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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