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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技术霸权主义 (第1/3页)
所谓“动作捕捉技术”,英文表述为motioncapture。这是最早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电影动画特效制作的一项拟人技术。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三部曲中凶悍的咕噜姆、里充满痞气的毛绒熊、中的et,这些电影中经典的虚拟形象,表演生动活灵活现地仿佛真人。而赋予这些虚拟形象生命的就是“动作捕捉”这个重要的技术。在一个蓝幕的摄影棚中,几十个高速摄影机捕捉现实演员的动作后,再将这些动作还原并渲染至相应的虚拟形象身上。这个过程就是“动作捕捉”。这个过程最主要的就是靠被捕捉的演员身上安装的mark点传感器,利用高速摄影机捕捉人身上安装的这些mark点传感器来反算肢体动作。nimade公司最早是做传感器的,而这项技术发明之初似乎也没有多大用处。nimade公司甚至一度濒临破产。后来著名摩国影星阿诺?施瓦辛格和莎朗?斯通主演的科幻电影中运用了这项技术,随即使得nimade公司一举声名大噪。随后的技术发展和广泛运用,使得nimade公司成了特效技术领域的绝对霸者。nimade公司在面向客户授权技术专利的时候,利用其专业领域内的绝对霸主地位,制定了一些很不合理的规则。而“专利包”就是其中一种,他们将其核心的一些技术和其他的一些衍生技术专利捆包授权。这就让客户花了很大的一笔钱结果买来一堆很可能用不到的技术。刚刚雷涛在看这个专利包技术介绍的时候,发现了一些和游戏开发动作捕捉风马牛不相及的例如光学成像、高速摄影之类的技术。他不是很懂行,但就算是他这么一个外行人看着都觉得有些纳闷。所以他才有此一问。面对雷涛的提问,司徒凡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有些技术专利我们是不需要的,甚至我们自己有比他们更好的技术。”“那么这些技术都是不要钱附赠的?”雷涛想到了在销售领域中的一种常见的促销手段——赠品。司徒凡苦笑道:“哪里会有这么好的事情啊!这些技术捆包出售,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的价格清单,都是算在一笔总帐里的,有的可能已经失效的专利都要算我们钱的!”听到这话纪嘉也有些忿忿地说道:“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失效的专利都卖钱?”“nimade公司的专利包就是这样的。其实他的核心就是光学动态捕捉,这个领域之内他没有任何挑战者,也没有任何替代技术。大家要做的业务,只要是和这个沾边的,就得买他的技术。”司徒凡说道这些话的时候,心中的不平之气也有些压抑不住了。他们以前曾经想过想nimade公司采购一套光学动捕设备,他们作为使用者不需要买技术专利,只要买成品可以使用的设备就可以了。可nimade公司的设备是和专利使用费结合在一起的,要买设备就要买专利,而且专利还不能单卖,要捆包销售。更气人的是,他们派去摩国采购设备的人回来说,经国会贸易委员会审查,这个设备和专利不能出售给华夏的公司。原因是可能被用于军事目的!这属于限制出口的科技产品。现在nimade公司第一次来华夏参展,带来了这样的一个专利包。由此可想而知,其引起的争夺将会有多么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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