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_分卷阅读51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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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17 (第1/2页)

    是光辉事迹。

那边顾妩回了家,一边看着小幺儿一左一右地翻身,一边流氓似的摸了林绪之一把:“美人儿,给爷笑一个。”

林绪之笑了笑,没吭声,只顺势拉住她的手,来来回回把玩了一遍。

顾妩看他兴趣不高,一骨碌地爬起来,掰正了他的头,问他:“你怎么啦?”

林绪之看她这样,心里一暖,笑了笑,轻声道:“唱戏唱得嗓子难受,不想说话。”

“怎么不跟我说?快张口我看看!”顾妩一把把人拉起来,摩挲了一下他的嘴唇,让他张口。

林绪之“啊”了一声,顾妩顺着日头一看,大惊失色:“怎么肿的这么厉害,给你的枇杷膏你用完了?”

“嗯!”

自己空有原主的记忆,但真唱起戏来,却还要多练练那些技巧才能上台。

再说京剧里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也不是说着玩的,原主荒废了这些日子,就算他重新活过来,也已经唱不灵了。

可他林绪之要做什么事,却都要最到最好的。

正好儿玉堂春的嗓子被他点了xue,能哑个一段日子,庆丰堂里急缺旦角儿,这不正是他重新出山的好时机吗?

说起这唱戏来,就唱、念、做、打这四个基本功。

重新练了武以后,做、打这两样儿考验身段儿柔软性和力量感的两样,他非但不怕,还能做得比原主更好。

念这一项儿,有原主的记忆和他过目不忘的能力打底,他也不怵。

可这最考验人的,就是这“唱”了,那真是十几年如一日的童子功,就算是天生的金嗓子,也丝毫马虎不得。

为了能一鸣惊人,林绪之就多练了几回,阿妩让他带的枇杷膏,没几天就跟喝水似的下去了。

林绪之前几天本来想趁顾妩回来时,再多要几瓶备着的。

但这人忙着开香堂里威的事儿,几天都没归家。

他想着用庆丰堂自供的药水润嗓子也没什么,没找到这副身子这么娇贵,才唱了两天,就肿成这样了。

顾妩越看越心疼,摸出银针来,给他治了治,等喉咙的炎症总算是消了下去。

她才一股脑的摸出来一大包护嗓子,治嗓子的药药、水水来,不放心地叮嘱:“我不是给你们戏园子外头放了个随时传信的人吗?你有什么事就让他来找我。”

她刚到青帮没多久,做起事来,表面上看着是举重若轻,淡定得很。

但私底下要下的功夫,却是冰山一角了。

创业初期,花费大量精力,连家也没时间回,倒也常见。但为了这个疏忽了心爱的人,那就不妙了。

两个人在一起,不管多长时间了,但该放的心还是要放的,不然再恩爱的夫妻,也会生出事来。

林绪之眉眼含笑地一一收了,见她还喋喋不休地啰嗦个不停,就喊了声:“刘妈!”

小幺儿的保姆闻声长“哎”了一声,低眉顺眼地进门,把大眼睛blingbling乱闪的小丫头抱走了。

等人刚一出门,他饿狼扑食一般地啃住了顾妩的嘴。

顾妩本来不爱白天里闹腾,但不得不说,林绪之这次穿得这副身体,虽说不是所有皮相里长得最精致美貌的。

但却是最有灵气,也最衬他的气质的。

原主是梨园里的花旦,戏行里有一说叫“一身之戏在于脸,一脸之戏在于眼。”

这些小孩子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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