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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2页)
上回去。” 曾杰等,一遍遍起身到窗前去看,后来干脆坐在窗口,呆呆地象个傻瓜。看到出租车停在院子里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凌晨上来,曾杰不禁怒问:“去了哪儿?做出租车要一个小时?郊区?” 凌晨沉默,梗着脖子。 半晌,曾杰道:“跟同学一起玩,让我搅局了?” 凌晨终于火了,也不高声,只淡淡地:“我反正是马上回来了,不信随你。”转身回屋。 曾杰后悔说了重话,这个年纪的孩子,亲爹叫他,他也不见得肯马上回家呢,可是凌晨坚持说是马上回来了,这个城市还没这么大。 曾杰呆坐了一会儿,屋子里静得让人难受,曾杰决定道歉。 推开门,凌晨倒在床上,缩着身子,小小一团,一副可怜相。鞋也没脱,一双雪白的运动鞋就踩在淡蓝色的床单上,鞋底倒是不脏,一点也不象出去玩过一天的样子,曾杰忽然明白:“凌晨,是去飞机场了吧?” 凌晨没出声,也没动。 曾杰过去,从背后抱紧他,脸埋在他柔顺的头发里:“你这个傻孩子。”凌晨低下头,轻轻抚摸那双紧抱着自己的手,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皮肤的所有饥渴都找到源头,那就是想念你。 四十六,做我的狗吧 生活不是蜜糖,生活也不是苦药,生活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我们这样厌厌地活着,又要这样恋恋地活着。 凌晨给曾杰收拾东西,西服挂起来,衬衫放进洗衣筐,皮鞋收进衣橱,礼物一样样打开来看。给凌晨的礼物包括一支一千多元的钢笔,被凌晨当做破玩意放在一边,卡西欧的黑色塑料防水手表小孩子倒是很喜欢,永恒的白衬衫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也不必多提。 一个小小的黑色袋子,上印GUCCI,凌晨拿起来:“这是什么?古驰的?” 打开来,一个小小窄窄的皮条,上面一个半月形的银色牌子,十分特别。 曾杰接过来,给凌晨系在脖子上。 小小的牌子,黑皮带衬在雪白的皮肤上。 凌晨笑:“是挺好看,不过太怪了,戴不出去的。” 曾杰的手指轻轻抚摸那皮带,神情犹疑,带一丝渴望,又有一点好笑。 凌晨斜起一只眼:“喂!你一脸坏笑啊。” 曾杰温和地:“我有笑吗?”细看,那张脸又不是在笑,倒象是有一点悲哀。 凌晨觉得有异,手指拔弄着那个银牌,疑惑地看着曾杰,曾杰亲亲凌晨的耳朵,叹息:“真想拿链子把你栓在身边。” 他拉拉那条皮带儿:“做我的狗吧,别做一只狼了。” 凌晨的脸色渐渐变青,经过曾杰的提醒,他也看出来脖子上带的是什么了:“这个,是……” 曾杰说:“是狗项圈。” 凌晨沉默,手指已在寻找后面的项圈扣。 曾杰问:“留下来,好吗。” 凌晨心烦意乱,不,不要同他讨论去留问题,他自己快被自己用这个问题折磨疯了,一个侮辱性的戏弄,再加上这个严肃问题,终于把他惹火了,他怒叫:“给我解下来!”手指用力一拉,那块半月形的狗牌划伤了他的脖子他的手,一时间,血滴了一身。 曾杰呆住,凌晨也呆住。 半晌,曾杰道:“对不起。”他给凌晨解下项圈,想不到凌晨发了这样大的火,白衬衫上那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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