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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3 (第2/2页)
很幸运,宿舍的舍友们都很友好,团结互助,也许是我的成绩好,却不喜欢和好学生一起玩,没有那些学霸看起来高高在上的感觉,班里同学和我的关系都不错。 我喜欢学习,喜欢看那些空白的地方被答案填满的感觉,喜欢整洁的卷面给人的清爽感觉。 做练习题,我喜欢用自动铅笔,这样即使做错了,也可以用橡皮擦改掉,保持卷面整洁。 做随堂作业,我喜欢用钢笔,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就可以写出正确答案,即使写错了,撕掉这张纸就是了。 如果是高考模拟考试,我喜欢用蓝色中性笔,我测试过,只有用蓝色笔,我写出来的字是最好看的。 我用不同的笔,写出来的字体是不同的,有规规矩矩的仿宋体,有整齐干净的正楷体,有美丽优雅的行书。 相比起来,我用钢笔写出来的字最好看,我也最喜欢,相反我用粉笔写出来的字,最差,可能和用笔的力度和习惯有关系,用粉笔总是觉得很吃力。 呵,该死的强迫症! 有强迫症的人都追求完美,一旦不完美,就会想着毁掉重新开始,直到我遇到他,我才知道,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即使再不完美也不能毁掉。 于是,第一次,我学会了修改,在原有的基础上,把错误的用圆圈圈起来,紧跟着后面写出正确的答案。 这样既保证卷面整齐,又不会影响我这个强迫症的考试心情,不然我总不能把整张试卷换掉吧! 番外二 青春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初学写字,像是狗爬,难看的要命,既没有女生该有的娟秀,又没有男生才有的狂野。 后来,我看到班里一个漂亮的男生,竟然能够写出正楷字,那字的样子我至今记忆犹新,就像那个男生的眉眼,漂亮的让人终生难忘。 我大致是个颜控,每次看到漂亮的男生,都想要看看他写的字,如果他的字也很漂亮,我应该就会把他放在心上。 像我这样的人,很难对人产生感情,比如说爱一个人,需要的是恒心和毅力,我就不行,因为没过多久,我就会发现另一个更帅气的男生,注意力就会转移。 可以写出漂亮字体的帅气男生,是我过去十八年的最爱,这样的男生都会被我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放在日记本里。 想知道我用什么笔写日记吗? 嗯,这可是个秘密! 现在想来,我竟然可以清晰地回忆起,那些男生的相貌和与之对应的字体,这大概是我贫瘠的感情生活中唯一的安慰。 百日动员大会后,学校对高三的管理不是那么严格,作息时间和生活规律都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不触碰校方的底线,几乎没有人会关注你。 阿娇是所有舍友里最正常的一个,至少我的印象中,她很少谈论男生和恋爱的话题,这也是在宿舍,我对她有好感的原因。 可大会之后,阿娇也变了,我在宿舍继续待下去的最后一层屏障没有了,我的存在成为一种格格不入的现象。 宿舍的环境已经不适合学习了,特别是放假或者周末,我需要有自己独处的空间,这时候,出来租个房子,就很有必要提上我的日程。 我租的房子在学校后面的平房里,房子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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