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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1/2页)
,似乎已经不把他放在心上,可能他觉得这样的人物还不配做她的敌手吧。 马夫习惯性的摸摸脸,尽量做个隐形人。 「奉天哥哥,不知道马先生成家了没有啊?」天仙也似的女孩柔柔的笑。 「问这个做什麽?」奉天给女孩用勺子舀了一块鲍鱼翅。 「嗯……,人家看马先生像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心想他要没有成家,我有一门好亲事可以帮他撮合。」女孩说了声谢谢,姿势典雅大方的食用起面前的食物。 「呵呵,你呀,什麽时候开始想做媒人了?」陆奉天的用餐礼仪完全不输大家闺秀从小熏陶的卞青仪。 马夫看看二人,举起筷子又放下。他突然好像发现自己不会使用筷子了。 「马先生,你也请用啊,你是奉天哥哥的大恩人,不用跟他客气的。」女孩笑了,亲自为他夹了一块烧得红红的鸡脖子。 「这道菜有个名字叫鸳鸯交颈,青仪不知道来年是不是能请到马先生出席我和奉天哥哥的大婚,在此,先向马先生讨个喜。请马先生慢用。也预祝马先生和心爱的女子白头到老只羡鸳鸯不羡仙。」说到大婚二字时,女孩润红着脸偷偷瞧了一眼身边八尺昂扬的俊伟男子。後来那女子二字也咬得特别清晰。 马夫看看面前碟子上的鸡脖子,举起筷子,想要怎麽下口好。他是瘪嘴,平时还不算太厉害,但一旦笑起来或吃起东西就瘪的特别明显。他也知道他这张嘴在吃东西、尤其是啃东西的时候特别难看。 抬起头,瞅见两人都在看着他,尴尬的笑笑,夹起鸡脖子送到嘴边。咬了一口後,马夫放下了筷子,直接用手抓着啃。 「嗯,不错!好味道!奉天,你也尝尝。」马夫报复性的夹起菜盘中剩下的另一只鸡脖子放到陆奉天的碟子里。 卞青仪看到马夫的吃相,掩口而笑。不等陆奉天举筷,就快手拖过陆奉天面前的碟子,用玉筷夹住鸡脖,拿起桌上的一把小银刀在鸡脖上划了一刀,然後就顺着那条口子,把鸡脖转了个圈,鸡脖子上的皮就这样被完整地割了下来。 「马先生,这道菜不是像你这麽吃的,咯咯。你的嘴巴好有趣哦!」 「是吗?很有趣吧。我能用舌头舔到鼻尖哦!」马夫伸出下巴,把舌头伸出,舌尖点到鼻尖上。 「咯咯咯,好好玩!好有趣!马先生你真了不起!好像我在戏台上看过的丑旦哦!呵呵呵!」 「你别看我长成这样,可还是有人把我当宝贝的!哈哈!」 「真的呀,呐……那个人一定很没眼光。你说是不是呀,奉天哥哥。」 「确实。」 心中一涩,忍不住斜了那小子一眼。 「咯咯,说笑的说笑的,马先生你可不要生我的气哦。」 勉强一笑,决定今晚扮丑角扮到底!「怎麽会呢!我本来就是个丑八怪,自己也知道。哈哈!有人还嘲笑过我罗圈腿呢!」忽然很想把那丫头抓来折把折把扔进馊水缸里。还有那个当他在演戏的混账小子一起! 「说实话,马先生虽然长得丑、说话俗、教养不高、出身也低,但像马先生这麽有自知之明、且比我和奉天都大得多、见识也多的人,一定会生活得很愉快。什麽事该做什麽事不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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