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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2 (第1/2页)
也不愿意放下,自己的亲儿子都被晾在了一边。 “阿姨……”顾无勋鼻子也有些酸:“我一场大病后忘了很多事,当年从高烧中醒过来,是我自己跑的,不怪你……” “不怪我怪谁?”颜母狠狠地拍了自己一下:“你妈当年把你交给我,我就该把你当亲儿子一样护着,你当年那么小,还生着病,一个人在陌生的卫生所里醒过来,肯定害怕……” 顾无勋不好说他当时烧得记忆错乱神经错乱,多少年后的现在还是对之前的有些事没印象,比如“青梅竹马”的颜路,还有差一点就成了“养母”的颜母。 一个人对你念念不忘已成执念,你却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觉得毫无所谓,这就是世上最残忍的事情啊。 其实现在想想,他当年为什么一定要成为明星,一定要出名? 是不是因为心底里还有个声音在告诉自己,这世上的某个角落,还有人在惦记着自己,他们会来找他回家。可是世界上人这么多,他要等多久才能被找到? 那就让所有人都看到自己吧。 可是事实上啊,那个人一早就找到自己了。 在十年前,还是在十几年前? “嗯……” 将颜母送去休息后,顾无勋和颜路也上楼,才关紧房门就按捺不住地将人揽进怀里,在颈边轻轻摩挲:“老实说,你是不是暗恋我二十多年了?还是十几年?” 颜路老脸红了红,一巴掌扇到他头上:“谁说的,你忘记我了,我当然也不记得你了。” 第87章 说出来可能有些伤人,不过事实的确如此。 你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一个很好很好的玩伴,可是在你还没来得及记事时,就和那个玩伴分开了,那么即使你再喜欢他,他在你的记忆里也会渐渐淡化成一个象征意义的代名词。 你会渐渐忘记他的模样,没人再在你面前提起他,那么你就会连他的名字都忘记。只依稀能记得,有过这么一个人,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 毕竟那时,他们都还小,小到连将记忆深刻进脑海里都做不到,一瞬间的分离,就是永远。 不过大抵也是因为有着那些微的印象,所以颜路当年第一次见到顾无勋,听到他的声音,就会有一种迫切的冲动。 想要,他光芒万丈地活着,想要,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命运这东西,无法摆布,又淘气无比。 这一晚上,顾无勋紧拥着颜路入眠,颜路的双手放在他的心口,他的脉搏和他的心跳,最终频率一致,就像融为一体,再不分离。 拥有精准生物钟的颜路第二天率先醒来,时间七点二十六,隔音效果不怎么好的老房子,已经能听到楼下厨房里颜母的翻炒声,伴随着一阵阵葱香与油香,勾得他舌头有些发痒。 正想着今天的早餐应该是葱饼还是葱面,头顶顾无勋就悠悠转醒,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早啊宝贝儿。” 两人在房间里洗漱完毕,迫不及待地下楼,颜母刚好端着一碟子新鲜热乎的小吃出厨房,看见两人顿了顿,复笑:“快来吃饭吧。” 颜母的手艺很好,颜路舌头那么挑的功劳多半在这里,顾无勋原本已经觉得自己厨艺技能点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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