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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8 (第1/2页)
不犹豫,提笔蘸墨,不出十分钟,一幅毛笔字已经写完了。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她似乎没有受前面两场比赛的影响,落笔淡定从容。写完,转头看向身边的陆嘉应。 跟声歌不同,嘉应选择了一只自己可以掌握的毛笔。说起来,她练习毛笔字,不过才半年的时间。要不是莫爷爷喜欢毛笔字的话,她可能还不会用这个软趴趴的东西。 嘉应写得非常谨慎,至于内容,是她现场创作的一首小诗。跟声歌的一气呵成不同,嘉应足足用够了半个小时,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作品。 评委们已经来到了两幅毛笔字的面前,无疑,声歌的这幅毛笔字,非常吸引人的眼球。人定胜天!这四个字彰显了声歌霸气的性格,坚毅的笔迹,恢弘的气势,让评委中的书法家都大为称赞。 “好!好!好!声歌,你习字多少年了?” “算上今年,已经十年了。” 众人惊叹,也就是说,声歌六岁就开始练习毛笔字了!那个时候,她才上小学一年级吧?天才就是不一样,自己六岁的时候,可能连铅笔都拿不好,更别说习毛笔字。 嘉应看了声歌的毛笔字,的确是非常有气势。这种霸气的感觉和字体,再过十年,她也是学不出来的。这一局,她认输! 虽然声歌的毛笔字的确很棒,但是,嘉应的这幅字,也是不赖的。尤其是大家知道她才习字一年,已经惊呼出来了。比较起来,这一个似乎更天才? “嘉应,告诉阿姨,这首诗的出处是哪里?”问话的评委老师,是著名的歌唱家。她很喜欢这首小诗。如果谱上曲调,唱出来的话,会更美!这就是职业的缘故,让她看书法的同时,关注了书写内涵。 “评委阿姨,这首小诗,是我自己创作的。”嘉应没有想到,对面的评委老师看起了很喜欢自己的字。 “嘉应,你真棒!我很喜欢你的诗和你的字。”其实,喜欢嘉应的书法的可不止这位老歌唱家。作为大多数对字画没有研究的人来说,看的只是字幅表面和内容。 这场比赛,嘉应意外得到了两票的支持,不过还是以一票之差,输给了声歌。现在,场上的情形是2:1,声歌扳回一局。 最没有悬念的就是第四局,因为嘉应虽然会写字,可是她对于画画,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就算是如此,她也没有放弃比赛。拿起铅笔,她要画一幅自己一直以来都想画的画。 一个小时之后,众人惊叹的看着声歌的作品。这幅画,真美!全体师生都可以看出来,这是西塔中学的一角。声歌将它搬到了画纸之上,色彩、角度、阴影,都堪称完美!按照书法评委的评估,这样一幅画,放在市场上,绝对价值六位数以上。 而,嘉应的作品,相比之下,就没有一点竞争力了。在声歌介绍完自己的作品之后,她举着自己的画作,向大家介绍。 “大家好,我是陆嘉应。请看,这是我画的全家福。我很羡慕声歌同学,能够有这么优秀的作画水平。我手上这幅画,虽然不好看,却是我一直想画的。这里,这位是我的爷爷,他已经头发稀疏了,甚至连背都有点驼了,可是他在我心中是最尊敬的爷爷。”说完,她笑着看向莫爷爷。 “这位是我漂亮的奶奶,她是我的知音,是我的导师,是我最最亲爱的人。这里,是我的偶像,他是我的爸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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