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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1/2页)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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