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民国篇 26 (第9/11页)
梧惊呆了,回过神后立刻奔过去扶起奚绍功,结果摸到他后脑一片热血。 这伤势可不是开玩笑的,林碧梧也顾不得去和奚敬文解释什么,慌忙喊道:“敬文,快点找人过来,我们得去医院!” 看到奚绍功倒在血泊之中,奚敬文也有一瞬间的清醒,再恨再怨,他总不能失手把人给打死吧。 于是他跌跌撞撞的跑到院外面,把司机叫了进来,然后两人一人一边架起奚绍功的手把昏迷的奚绍功给拖到了车上,送到了医院。 因为送来的还算及时,奚绍功的血止住了,但是人依旧陷入了昏迷。 这人命大过天,到了这个时候,奚敬文也不好再去纠缠那些儿女情长的事儿。 好几次想问林碧梧的时候,看着林碧梧忧心忡忡的守在奚绍功的床前,他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 一天之后,奚绍功人是醒过来了,但是他一睁眼,就眨了半天眼睛,然后缓缓的问了一句:“房间怎么这么多黑?” 医生立刻给奚绍功做了检查,发现奚绍功什么都看不见了。 ps:我给功功的金手指多的就不要说了,敬文是太可怜了,第一部他还算男配,第二部基本就是个路人甲,第三部就彻底是个反派了。 但没有办法啊,为了HE,只能牺牲敬文了,不然敬文百般的好,凭什么不要他要功功啊。 所以敬文只能当个陪衬人 但是日后我会写一本小妈文,让儿子反扑啊! 算我对敬文对补偿! 民国篇34.奚绍功一点点的朝她凑过去,亲上了她的脸颊和嘴唇(剧情) 奚绍功双目失明的事儿在还是奚氏商社里面引起了轩然大波。 按照道理多,奚绍功现在不能主事儿了,奚敬文应该挑起奚家生意上的大梁。 可是一来他是个文学青年,生意上的事儿本来就一窍不通,也志不在此,二来,他每天看着林碧梧往返于医院和公寓,一面管着尚且不能自理的奚绍功,一面还要顾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匆忙之中和他竟然只是点头寒暄一下,那感觉连和一个陌生人都不如,令奚敬文简直心如刀割。 过了几日,他终于想通了,在放妻书上签了字,然后再次收拾了行李,离开了奚家。 毕竟当初是他先走的,给那两人腾了地方,如今他们才是一家人,他彻头彻尾是个多余的人。 而他那个寡廉鲜耻的爹爹也什么都看不见了,算是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了不是么? 奚敬文再次不辞而别,有人说他去了东瀛,也有人说他下了南洋,但是若干年后他再回来的时候,林碧梧和奚绍功才知道他是去当了兵,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此刻的林碧梧拿奚敬文留下的放妻书,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尽管两人到最后也没有说上几句话,但是这大概是对彼此最好的结局吧。 毕竟她现在实在没有办法分一点心思给他。 而奚绍功的眼疾辗转了好几个医院都没有什么好的方法,无奈之下,他们也只好接受这个现实。 况且奚家的生意不可这么荒废下去,于是林碧梧便临危受命,撑起了门面。 她敏而好学,在奚绍功的指导之下,花了几个月的功夫,商社里的大事小情都逐渐上手了。 等奚绍功适应了这伸手不见五指的生活之后,他偶尔也会带着墨镜,拄着拐杖去和林碧梧一起出席各种活动和会议。 渐渐的,京城的商界都知道了,奚家的儿子不成气候,但是这个媳妇倒是一个可造之材。 至于奚绍功么,虽然眼盲,但是心里敞亮着呢。 他这是因祸得福,只要他现在这个样子,林碧梧就不会离开他。 于是白天两人在外人眼里还是一对儿规规矩矩的公媳,但是到了晚上,那便是奚绍功努力和林碧梧拉近距离的时刻。 这夜,林碧梧给孩子哄睡了之后,就准备回自己房间里休息了。 路过奚绍功门口的时候,忽然听到里面传来“噗通”一声,好像是人摔倒的声音。 她赶紧推开房门,就看到奚绍功倒在地上,而一个木头杯子也咕噜噜的滚到了她的脚边。 因为奚绍功现在行动不便,家里很多瓷器都换成了木头的,免得他打碎了伤到他。 林碧梧弯腰捡起杯子,又过去扶奚绍功起来,“你想喝水就喊人啊,为什么要自己来呢?” 奚绍功被林碧梧扶到床上躺下,他拉着她的手,双眼毫无焦距的看着前方,笑着说道:“这些事儿都得自己练习起来,总不能做个废人吧……” 这话说的林碧梧一阵沉默,奚绍功原先是何等意气风发之人,大概就是会自己面前低三下四的百般讨好一些,可如今他眼睛看不见了,整个人的变化就更大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