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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6 (第1/2页)
了扎。再想通过自然方式令女人怀孕的几率变成零。但万一日后需要亲生孩子,他们在医院留下的东西足以应对各种情况。 错过了这一次,也许柴兆晖不会再“心血来潮”。 迟季南认真考虑过后,觉得并无不可。以前柴兆晖开玩笑地感慨自己以后会孤独终老的时候,他们都说过有继承人之外的孩子多出来便过继给他。 迟季南已经有一子一女,早过了那个渴望当爸爸的阶段,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孩子没有那么大的触动。 于是就此拍板,DNA也不查了,就当是柴兆晖亲生的。 至于孩子妈和迟季南有过一腿,如果两兄弟睡的是彼此的女朋友或者老婆,或许会兄弟阋墙,反目成仇。但睡的不过是一段露水姻缘,还是一个尤物,放到他们的圈子,根本不值一哂。看得上又能玩的女人就那么多,一个玩过了腻了换下一个接着玩,是常有的事。娱乐圈那些“女神”,过半数都是这样过来的。年纪大了,便作为二婚、三婚的对象娶回去当吉祥物。 他们这一挂的是工作狂,花在女人身上的时间少之又少,不屑这种玩法,觉得膈应。但真要查实,几兄弟睡过同一个女人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柴兆晖甚至庆幸秋如曼在受孕期内睡的是迟季南,如果是另一个男人,即使女儿是亲生,他大概也不会要。他嫌脏。 柴兆晖想要女儿,对女儿妈却始终是防备的。他不能容许她拿女儿当筹码来抬高身价。 所以他见她的时候,带来了两份协议。 一份是包.养协议,承认秋如曼是他情人的身份,以及孩子是他私.生女的身份。他给秋如曼一套房子,让她和女儿搬进去住,还会负责她每个月的生活费、零用钱,以及女儿的抚养、教育等费用。条件是秋如曼必须辞掉工作,专心致意带女儿,同时保持身体的干净,等他偶尔来睡一睡。同时秋如曼必须签订一连串的协议,放弃她和女儿与柴家相关的一切权利。 另一份是共同抚养孩子的协议。柴兆晖同样给秋如曼一套房子,但必须记在女儿名下。养育女儿的费用,他全部承担一半,并且拥有女儿的命名权和探视权。和包.养协议一样,秋如曼必须签订一连串的协议,放弃她和女儿与柴家相关的一切权利。 两份协议的条款都正当而苛刻。 柴兆晖等着秋如曼讨价还价,或者狮子开大口。 但和林婧给他的意外一样,秋如曼也给了他意外。她见到只有他来,露出一个“原来孩子爸是你”的放松表情后,非常干脆地选择了共同抚养孩子的协议,然后用一天时间看完协议上的所有条款,表示全盘接受,但细化了一些条件。 比如柴兆晖给她的房子,她要,但不住,建议出租,租金全部用于抚养女儿,可以抵消柴兆晖给的部分抚养费,并且在女儿满十八岁的当日立刻转到她的名下。秋如曼一分不要柴兆晖给女儿的东西。 比如柴兆晖要的探视权,秋如曼也答应给,但希望(不强制)他能在比较固定的时间过来,好让她安排工作,适当回避。她不想和他扯上太多关系。 另外,为了美化女儿的出生,秋如曼建议他们在女儿面前的形象就像外国那种感情破裂但共同育有孩子的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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