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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1/2页)
,虽然我平时看起来很闲,但是我真的是有正经工作要做的。 我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关于天鹅的生活,虽然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我还是发表过好几篇文章的,其中代表作就叫做。答案是肯定的,在这篇文章里我仔细罗列说明了能证明这一结果的代表人物的真实生活。 这个代表人物就是我。 与代表人物和平相处的人类当然就是徐汀灵。 当初我把这篇文章写完拿去给小灵看的时候,他翻了翻,说:“你把你的日记给我看干嘛?” 很好,你根本不懂什么叫做科学研究。 接下来我可以继续写一篇文章叫做了。 这么仔细算算,不能和平相处的瞬间确实有很多。 比如说人类真的很粗鲁,有的没有道德的人类根本不懂得保护国家保护动物,国家保护动物的毛是能随便乱拔的吗?而且还是为了给怕冷的人类做羽绒被这种理由? 好在他还有点常识,没有靠买天鹅羽绒被发家致富,不然我真的会生气的我跟你说。 而且被子每年最多也就做一条,这种事情忍忍也就过去了。 如果他没有一个奇奇怪怪的毛病的话。 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到底为什么对毛绒绒这么感兴趣? 当初我跟他认识的时候他就想上手摸,后来我说你要是敢摸我就告你猥亵之后,他就退而求其次拔了老子的毛,把毛装进一个小口袋里装的鼓囊囊得把手伸进去摸了。 简直不忍直视。 好吧,除了这个毛病,其他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他对我有救命之恩。 我二十岁那年从山上跑进人类的城市来,人生地不熟的,附近半个妖都不认识,也没个落脚的地方,一个人孤苦伶仃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转悠。 我就是这个时候跟小灵认识的。 那个时候小灵还是个刚上大学的小朋友,我跟他认识的过程大概就是在一个人吃饭的时候被他同行的妹子搭讪,因此而被妹子缠上,缠上之后告白,我没答应,她死活求着我答应。 这个时候小灵就劝我:“要不你就答应了吧。” 我很想哭:“我跟她根本就不熟!她喜欢我什么?” 他想了想:“因为你长得好看啊。” 我说:“你也长得好看啊。” “对啊,”他十分诚恳地说:“如果你不答应做她男朋友的话,她就要来继续缠着我了,大家相识即是缘,不如你就答应了吧?” 我:“……” 很好,像你这么无耻的人类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之后我们俩谁也没答应当那妹子的男朋友,因为那个妹子又有了新目标,而我们俩倒是熟悉起来了,在有一次他无意间发现我是只天鹅精之后,我们俩的关系又以rou眼可见的程度亲近起来了。 当时我真的很感动的,我好怕他把我扭送到研究所去,结果他不但没有,还震惊了十分钟之后就接受了这个设定。 现在想想可能是因为他那个时候正好是中二期的少年吧。 哦,我说的救命之恩并不是指他帮我摆脱掉妹子这件事,我说的是这些年他任劳任怨的包吃包住,我很感动的。 作为一只知恩图报的天鹅精,我不仅把自己的毛任你□□,还给你送了个媳妇儿,感动不感动? 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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