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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 (第1/2页)
,尽可能轻的下床穿衣服,然后出了房门。 南方的夏季来得比北方早许多,院子里的黄桷树一大早就生机勃勃的,向南提着鞋子走到树下的凳子旁坐下,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往脚上套袜子,院子里的花一夜之间似乎又开了许多,簇拥在角落里,说不出的漂亮。 早晨的空气因为满院的花草而愈发清新,向南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时光仿佛突然退后,回到那个没有父母却依旧幸福的童年。 与许多人比起来,向南的确是不一样的。 他没有叛逆期。 当同龄人开始学会抽烟喝酒疯狂玩电脑的时候,他依旧循规蹈矩得让人可恨,从不迟到早退,也不旷课早恋,更遑论与老师顶撞与同学不睦,所以纵观向南的整个学生时期,基本上两个字就能概括:平凡。 或许恰恰是自己不能察觉的优点,在别人眼里才显得珍贵。 正如平凡的向南却得到了宋臣的另眼相待,得到了沈清澜的喜欢,这一切看似奇怪,却又是如此理所当然。 他永远都是这样的安静,即使被欺负了被利用了也只是一笑置之,你十分不理解的想,这个人怎么能好说话到这种地步,有些事旁观者尚看不下去,而这个当事人却依旧能活得这么恬淡平和,大概正因如此,他才会得到这么多东西。 对向南来说,他平生只得到过三样东西。 好脾气、原则、感情。 所以即使发生了这么多事,他现在依旧能活得平静自然。 唯一愧疚的,大概就是那个消失的叫向南的少年,若有机会重逢,向南很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向南最近已经很少再想起这个少年了,心里的愧疚虽然没有消失,但比之前要淡许多,大概是叶苏的死让他想通了许多事,当我们能自私的时候,在尽量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自私一回,这么做的目的,只不过是怕将来自己后悔。 第76章 宴请情敌 封厉起床的时候,向南已经把早饭弄好了。 一锅粥,几样小菜,虽然简单,不过对封厉来说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一大早起床有爱人准备的热气腾腾的早餐,这是多么让人觉得幸福的一件事呢。 吃过早餐后,封厉挽了袖子进厨房洗碗。 向南几次想帮忙,都被封厉挡了回来,向南无法,只好站在厨房门边看着。 封厉的手指骨节很长,皮肤偏白,除了指腹间那几抹茧子,大概从没做过更加掉等级的事儿,当这双手浸满了洗洁精泡沫的时候,让人不由的产生了一种负疚感,向南想,这双手动一动,大概就有上万进账,现在却在这里消磨,实在是罪过。 “今天打算带我去哪里玩?”封厉头也不抬的问。 向南扒了扒刘海,认真的想了想,“这里最盛名的是醉城三景,不如今天去那里吧。” 封厉却不答了,过了一会儿才道:“你以前不住在这里吧?” 向南愣了一下,想了一阵才明白这个以前是指什么时候,奶奶去世后,向南在这四合院儿里住了两三年,后来加上服装店的生意好起来了,每天上下班花的时间太多,所以向南干脆在离店不远的地方供了一套房子,三室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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