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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画还没死 文案: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因缘邂逅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振华 ┃ 配角:王晓勇 ┃ 其它:清水青涩时光校园故事 第1章 一 那年我十八岁,是个高二学生。 我成绩不怎么样,打架却是一把好手。因此也认识了好几个铁杆哥们,他们都喊我老大,对我言听计从。在他们日复一日的毕恭毕敬里,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个人物。而且我还是个有钱的老大,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死了,我爸跟另一个女人结婚,去了美国,他虽然不想理我,可我到底是他儿子,他经常给我寄钱回来,让我花钱花得随心所欲,那几个哥们家里条件都不是很好,我请他们吃好的,他们更加对我感激不尽。我这么传奇,校里校外,都知道我的大名,连老师都不敢惹我,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我们的班长李振云例外。 其实我和他的矛盾一开始并没有那么激烈,我刚进这个班的时候还对他挺有好感的,他长得很好看,说话斯文有礼,时不时还会脸红,只不过大多数时候,他沉默无言,看上去很内向的一个人。 他成绩很好,虽然说话不多,可是大家都很喜欢他,于是,高二刚开学,我们民选班长,他就当上了。 可是我对他的好感也就完了。 那时我已经习惯了哥们的言听计从,俯首称臣,也习惯了别人看我的敬畏目光,其实我现在回想起来,主要还是“畏”,不过那时真的是很风光的。 李振云偏偏不买帐。他负责管纪律,经常要去给全职捣蛋分子作思想工作,主要是说什么爸妈不容易啊,前途要靠自己把握的大道理,他虽然话不多,却很有说服力,还真有一些人被他感动得不得了,以后成绩突飞猛进,再也不捣乱。 可是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幅苦口婆心的死样。 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心理,反正自从他当上班长,我就开始对他讨厌。连以前看得惯的,现在统统成了讨厌的理由。比如,这家伙很爱干净,夏天穿件白衬衫,偶尔打打篮球,别人都脏得像个泥猴,他还是干干净净。我的课桌里书乱得一塌糊涂,要找本书比登天还难,很多时候我都是两眼向天的听老师讲。而他的桌子里永远干净整齐,总之,他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清秀”,连带的让人觉得他的书,他的笔,他的衣服,都很“清秀”,真是奇怪的感觉。不过在我看来,一个男的天天这么干净,是神经病。 其实讨厌一个人,完全可以当他不存在,但是我越讨厌他,越是一天到晚注意着他。他成绩好,老师对他偏心,女生似乎也很喜欢这种斯文帅哥,三天两头递纸条给他,有的还假装问题目去接近他,哼,别看那些女生看上去很害羞,她们打的是什么鬼主意,根本逃不过我的眼睛。不过他自己好像并不感兴趣,美也好丑也好,热情也好矜持也好,他都不搭理。书呆子嘛,都是这样的。不过大家对他的喜欢,让我很嫉妒,虽然他们都很怕我,可是不会有女生对我递纸条。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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