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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2/2页)
顾自己,每天催促弟弟吃饭洗澡,自己看报纸学单词和数学,还手把手教导克拉克,甚至每天临睡前,都会拿出童话书讲一个故事给克拉克听。世界上大概没有比兰斯更称职的哥哥了,他对克拉克的喜爱仿佛没有止境,即使一天到晚和克拉克待在一起也不会腻烦。当然,克拉克同样也不会对哥哥感到厌倦。 她的这对儿子感情真的比亲生兄弟还要好。 强纳森想的却和玛莎不同,他想到那一天,两个孩子跑进巷子之后神奇的消失——这或许和他原本猜想的不同,说不定不是因为克拉克,而是因为兰斯。 而这次,又是靠着他神一般的指路才顺利地找到了克拉克在哪。强纳森都要怀疑兰斯身上是不是装了克拉克探测雷达了。 一股玄妙奥秘的感觉像是轻薄的烟雾般在他心底袅袅腾起,比起外星小儿子克拉克,此时此刻强纳森更想弄清楚兰斯这个货真价实的地球孩子是怎么长的——兰斯曾得过一次感冒,去医院做过检查,强纳森敢肯定大儿子的物种是人类。 他们都想起来时的情景。 玛莎着急地像热锅上的蚂蚁,直打转,“怎么办,这个树林都找遍了,怎么办?我的克拉克弄丢了怎么办?” 兰斯安慰mama,黑色的眼睛里像是有一阵温暖的春风,“不会走丢的,mama。我们能找到克拉克的。不然他也会回来找我们的,不是吗?mama,一开始,就是他找到了我们啊。” 克拉克的超能力在出现超级力量和超级速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多出其他变化。只是速度越跑越快,力量也越来越大。 到了他六岁的时候他差不多已经能做到收放自如,不会再出现不小心捏碎什么东西,又或者一跑跑出几个州的情况出现。其中种种艰辛,从兰斯攒了两年还没有什么进展的贡献点数量中可见一斑。 兰斯是在玉米田里捡来的。 克拉克也是在玉米田里捡来的。 强纳森有时候会把两个小家伙扛在身上,亲昵地喊他们玉米田兄弟俩,叫兰斯大玉米,叫克拉克小玉米。 这一天早上,大家围着桌子吃早饭。 强纳森叼着吐了草莓酱的全麦面包片去开邮箱,打出一叠纸来,有银行保单、业务促销、每周两封之一的来自莱克斯·卢瑟的明信片、还有一封上署收信人为“玛莎”的信。 强纳森看来寄信人的名字,下意识地牙齿一合,幸好接的快,不然面包一定得掉在地上。 兰斯看着莱克斯寄的明信片,这是一张手绘的明信片,上面的图是莱克斯亲手画的,他足足寄了两年的明信片,每一张上面的图基本上都是他自己画的,要不就是他拍的照片,他那天的所见,看得出非常用心和耐心。但他一般写的东西却不多,也不会有特别漂亮的句子,比如:“我家的猫生了两只小猫咪”,然后画上几只可爱的花斑猫;“院子里的蔷薇花开了”,他会画几朵花,或者拍一张照片。 这次的信也和以前差不多,他画了一盆植物,嫩绿的含羞草—— “兰斯&克拉克: 我买了一盆含羞草,养的很漂亮。希望能给你们看看。 by莱克斯” 兰斯微笑了一下。 抬头却忽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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