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 (第3/4页)
真是雙贏啊。莫董一來,整筆 5000 萬就可以到齊,黎先生也能更快開始試播。」幾名投資客互相使了個眼色,有人蠻期待莫先生的大錢進場,覺得風險更低;也有人覺得莫先生這人手段深不可測,未必是好事。 黎乘風見大家都看自己,知道此刻不能退縮,「當然非常歡迎莫董。如果您真心願意投資,那咱們直接把意向書改一下,現場就可簽。只不過——」他故意頓了頓,「所有合作還是以我這邊的節目方針為主,不得干涉我對演出內容的最終決定。這一點,還請莫董見諒。」 莫先生彷彿聽到小孩兒的挑釁,也不惱怒,只輕描淡寫地笑了笑:「可以啊。我就當個『財務』支持者,節目的具體運營依你全權決定。」話是這麼說,卻給人一種「暫時不跟你翻臉」的味道。 於是,商談告一段落後,大家達成初步共識:幾名投資客合計 3000 萬,加上莫先生的 2000 萬,總共 5000 萬初始資金。當場就由林先生的團隊準備文件,打算給所有人簽署。Rita 有點恍神地看著這一切進行:“天哪,這些人就這麼在幾分鐘內敲定一筆鉅額投資……” 黎乘風看著文件被迅速列印出來,心道:“好,現在錢到位了,也該輪到我和 Rita 的事。” 他咳嗽一聲,吸引眾人注意:「大家簽完意向書後,我還有一項『補充條款』,想請 Rita 一併簽下。畢竟她是節目的核心人物,如果她中途退出或另覓東家,對整體投資就是大災難。我必須確保她不會臨陣脫逃。」 小鬍子投資客聽了,點頭附和:「有道理。既然投資是衝著 Rita 的人氣而來,那她至少要確保固定檔期,一年內不會變卦吧?」 莫先生也揚揚眉,帶著戲謔的笑意看向 Rita:「這補充條款可有趣了。Rita,妳願不願意配合呢?」 Rita 心裡咯噔一下,果然被黎乘風料中:“這混蛋,果然想逼我簽下不平等條約……” 但她當下也沒好理由拒絕,因為在座投資人都認定她是「關鍵賣點」,若她不簽,就等於扯大家後腿。勢必會引來一片罵聲。 「好,我看一下條款……」Rita 強作鎮定,接過黎乘風遞來的文件,翻開一看,果然裡面載明:她必須在一年內專屬參與節目,不得擅自與其他競爭團隊洽談。若有違反,將面臨高額違約金與名譽損失。更糟糕的是,文件裡還有一段更隱晦的詞句:節目製作方(即黎乘風)擁有對她的「創意呈現」與「形象設定」的最終決定權。也就是說,黎乘風能cao控她的表演尺度與形式。 她頓時臉色微沉,想抗議卻難以開口,因為現場這些投資人都等著她點頭。黎乘風觀察到她神情,下巴微抬,用目光施壓:“簽吧,妳沒得選。” 莫先生看穿 Rita 的糾結,也不出聲幫她,只在一旁帶著似笑非笑的表情,彷彿觀賞好戲。幾名投資客已急著要完成流程,催促:「Rita,妳先看看,有問題的話可再協調。不過這項條件對妳來說應該很合理吧?」 Rita 好不容易鎮住情緒,擠出一絲淡笑:「當然,我明白大家擔心風險。那……就照這樣簽吧。」她心想:“先簽下來,之後再想辦法脫身。” 於是,一紙合約被擬好。先是由幾名投資客簽下對黎乘風的投資意向,再輪到莫先生在投資條款上簽名。最後,黎乘風把那份「Rita 補充條款」擺在眾人面前,示意她簽字。 在所有人的注視下,Rita 緩緩提筆,感覺每一筆畫都沉重如鐵,彷彿在替自己綁上一根牢不可破的鎖鏈。伴隨筆尖最後一劃,她仿佛聽見黎乘風的聲音在她腦海中響起:“妳終究成了我的所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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