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酒,更喜欢你的酒窝_分卷阅读11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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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7 (第1/2页)

    己这般敏锐,就不想把自己的绝望转嫁到哥哥的身上:“嗯嗯,还是哥哥最好了。”

    如果不是她非要乱点鸳鸯谱,国民绅士想要有个人来爱,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文艺终于是精疲力尽地睡着了。

    早上七点刚过,第五夏就过来文艺的度假屋给一帮人做早饭。

    在床上躺了两天的楼尚,第一个出现在有第五夏的厨房。

    第五夏的一个过肩摔,并没有伤筋动骨,只不过是前两天表象比较明显。

    第一天是没法动弹,第二天还是全身疼,现在第三天,状态就好了很多。

    再不起来走动走动,楼尚都觉得自己要散架了。

    每天都觉得自己睡不够的人,会觉得躺着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但因为受伤或者丧失行动能力必须要长时间的躺着,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休息。

    越是不能动弹的病人,越是要经常有人帮忙翻身和按摩,不然连肌rou都会萎缩。

    “吃什么?”第五夏看到来的人是楼尚,很自然而然地给了他“点菜权”。

    楼尚是除了文艺至外,第二个在第五夏这里收获“点菜特权”的。

    有点受宠若惊的楼尚,想着要点第五夏喜欢的。

    想来想去,也没有在自己从文艺那里收集的关于第五夏的情报里面,找到蛛丝马迹。

    他找文艺打听的时候,文艺回给她的,是一连串,说了等于没有说的话——“夏夏喜欢吃艺艺喜欢的”、“夏夏做的艺艺都喜欢”。

    楼尚思考了好几秒,见第五夏还看着他,就略微有些心虚地回答:“你决定。”

    “没喜欢?”第五夏对楼尚的回答有些诧异。

    文艺和她说——“夏夏决定就好啦”、“艺艺都听夏夏的”,那是因为她们彼此已经非常了解。

    楼尚也还是有点不太习惯,第五夏的说话方式,但他大概能够明白第五夏话里面的意思。

    “我……想吃炸香蕉花生酱三明治。”楼尚改口。

    他报出的“菜名”,其实是楼夏小时候的最爱。

    香蕉裹上面粉,炸到有点透明的时候出锅,切成两半,放到吐司里面,浇上花生酱,然后再做成三明治。

    一种有点奇特的“美食”。

    这道菜,当然不是当时只有三岁的楼夏做的,也不在七岁时候的楼尚的能力范围之内。

    而是他们小时候家楼下一个卖早餐的小摊位的“特色菜”。

    本着不浪费油的原则,老板炸完油条之后,就用炸油条剩下的油炸香蕉。

    别人家的小孩子,要么就是用竹签插着一个香蕉,要么就是直接花生酱三明治。

    唯独楼夏,每次用竹签插上,吃没有几口,就会把香蕉给掉地上,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然后楼尚就开玩笑说,以后让老板把香蕉切开了放三明治里面。

    这种神奇的混搭,不管是从色泽还是从口感上来说,都足够奇葩。

    以楼尚的味觉敏锐程度,根本就无法接受。

    楼夏却从此爱上了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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