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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 (第2/2页)
。 上了车,崔邺探身过来帮她系安全带,坐回去后问道:“追求者?” 鹿渺摇头:“不是,只是同学” 一路无话,直到回家。 鹿渺回房换睡衣,躺到熟悉的床上才安下心来。 崔氏姐弟年龄虽然差了许多,但是感情非常好,那些争夺家产的狗血事件并没有发生在他们身上,多年下来,真心从未改变。 崔落事业心重,生下鹿渺没两年就因为经常加班总和丈夫争吵,最终协议离婚,离婚后她把所有感情寄托在了工作上,反而忽略了女儿。 崔邺自小做事稳妥,带了几次后,照顾鹿渺的任务自然而然就落到了他的身上。 所有人都知道,他把鹿渺当宝贝女儿宠,十几岁的金贵少年郎,本应该是肆意玩闹的年纪,却拒绝了外界的诱惑,只一心照料着鹿渺这个跟屁虫,一照顾就是近二十年。 后来独立,他从老宅搬出来,把鹿渺带到身边,带到家里,也没人提出异议,就算有异议,不用崔邺开口,鹿渺也会缠着要跟他走。 鹿渺也确实同他想的一样,她在崔邺身边长大,比起老宅,这里更像是她的家,离开几个月,她无疑是想念的。 在床上打了个滚,鹿渺爬起来换睡衣。 洗完澡,崔邺穿着灰色的睡袍从卧室出来,他嘴里含着烟,靠在客厅岛台上望着趴在沙发上拆礼物的鹿渺。 看她粉白的脚,洁白的腿,纤细的脖颈,和粉嫩的唇。 还有一只手就能握住,适合被掐着干的腰。 这是他用心血灌溉而成的花,自然只能属于他一个人,崔邺眯着眼睛吐出口烟,薄薄的唇扬起,眼里是浓重的欲望。 倒了杯酒端过去,他坐到沙发上摸鹿渺的脑袋,问她:“喜欢吗?” 包包衣服各种首饰摆满了面前的茶几,还有鹿渺喜欢的香水品牌出的春季盲盒,她抬头看崔邺,笑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喜欢,谢谢小舅” 一句谢谢对崔邺来说远远不够,但鹿渺以为够。 周六崔邺停掉工作,在家里耐心的炖了一上午的菜,鹿渺吃的高兴,饭后跟只麻雀一样飞快的跑进厨房洗碗。 她没用洗碗机,玩似的非要手洗。 崔邺站在她身后,宽大的手掌包裹住小小的手,拿起手套帮她戴上。 鹿渺不自在的蜷起手指,又对他笑:“小舅你真好” 这就叫好了?崔邺嗤笑,在她耳边说:“小舅疼你” 温热的呼吸拂过耳畔,鹿渺的右耳很敏感,忍不住偏头躲了下,崔邺握住她脖子,摸摸耳朵,笑她:“还没习惯” 鹿渺拉下他的手,嗔怪道:“哎呀,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敏感,好啦,你出去啦,我不会把碗洗坏的” 崔邺被她推出厨房,隔着门看见鹿渺冲他做鬼脸,可爱的小孩子模样,崔邺歪着脑袋笑,眼里都是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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