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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后我陷入了修罗场》第四章 (第1/2页)
乐无异与百里屠苏的婚约,并无太多人知道。一来两家念及乐无异年纪尚小,情爱未通,二来他们虽自小相伴相识,不知事时也曾以婚约多次玩笑,将那饮合卺酒,掀红盖头的把戏扮了一次又一次,只差一个洞房花烛。然而懂事之后,乐无异不可避免地生出一些抗拒,虽说百里屠苏人品相貌俱是第一流,但将之后的日子全数与另一人相捆绑,到底让人犹豫。如此下来,百里屠苏虽心如匪石,乐无异仍摇摆难定,最终,婚约只是定下,未曾传到他人耳朵里。 北洛坐惯了高位,对乐无异一见倾心后,立时存了上前求娶的念头。他不在意乐无异会否拒绝,彼时北洛只将这俊秀少年当个新奇消遣,就像平素养来赏玩的笼中雀鸟,不过羽毛鲜艳一些,鸣啭清越一些,左不过造个更大的金笼,再于笼中摆上至洁至甘的花间晨露,鸟儿没有推拒的道理。 于是那些日子他越发凑上前来,将抗拒当含羞,将厌恶当嗔怪,幸而头脑一贯好用,不至于长久荒唐下去。 不再荒唐,轻佻消遣的态度,也随之消散。 心神如同纤细的风筝线,而渐渐壮大的,可称作爱慕的情愫,则为空中摇曳的纸鸢,乐无异牵扯着他的线,一圈圈放开,再一圈圈收紧,漫不经心,甚至连那份漫不经心都是出于懵懂天真的本性,可恨至极,偏偏又使人甘之如饴。 从前的未婚夫,也不能开他的窍? 乐无异曾有位未婚夫,北洛早早探知。虽说天鹿城与乌蒙灵谷并无交集,然而十年一度的英雄会上,他曾遥遥见过百里屠苏一面,十余岁的少年,稚嫩的脸偏嵌了深黑的眼,长眉与眼一样的深颜色,双眉之间,落一点红痣。 新秀比武讲究点到即止,百里屠苏循规蹈矩,以至于那场打斗有些无聊,剑法利落俊俏有余,杀气锐气不足,他的人,甚至不如他的痣更鲜活。 北洛记得那次困倦无聊的旁观,所以即便得知乐无异那未婚夫的身份,也没有将死去的情敌挂在心上。 即便活着,也无聊到让人懒看一眼。 如今不同。 河畔交手,他已能推出,黑袍人就是早已身死的百里屠苏,黑袍人急于封刺客的口,且选在刺客向乐无异吐露秘密的前一刻,交手时用剑的习惯与多年前那场比斗别无二致,锋利的剑芒,还会有意偏离乐无异的位置。 至于未刺下的一剑,恐怕也是为了顾及乐无异的心情。 好个顾忌心情。 好个施舍来的性命。 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激起自己如此迫切的胜负欲,憎恶,甚至一点隐约升腾的杀戮欲。 同时,一丝陌生的酸涩虫蚁一样攀爬上来,他开始想,从前乐无异与百里屠苏,是怎样相伴长大,是否曾经玩笑似的打趣过婚约,是否在寒夜中同寝,他们同游过的山川河流,有没有哪一处,是他未曾涉足的。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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