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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6 白孔雀(rou) (第4/9页)
着他的唇锋唇角。 少年非但不恼,伸手捧着她的脚踝,轻轻地揉,她便笑起来,娇娇气气地逗弄他,脚趾反反复复地蹭着他的唇。 笑声吟吟,飘到廖明宪的耳朵里,听起来快乐极了。 她生得太好了,第一眼就让男人生出无限的旖旎遐思。 又见少年张口,含住了她的脚趾,她小腿蓦地一颤,隐隐抖起来,是个想抽回来的样子,但被含得太紧了,廖明宪甚至能够想象出,此刻少年舌尖,隐秘的舔舐她的水声。 她蹙起眉头,生气了,另一只脚不安分不情愿地扭着,半真半假地踹了少年胸膛几下,在黑色衬衣上印出明显的水迹。这只脚也没能抽出来,反而被裹得更紧了。 …… 一对少年男女,都生得那么好,简直像幅挂画,伊甸园里的天使。 廖明宪心里默默感慨,有些好奇地揣测着这对身份,正巧萧家管家走过来,请他到书房与萧存会面。廖又望了眼少男少女的方向,随口问道:“那边是谁啊?” 管家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道:“那是我家大小姐。” “男生呢?” “哦,表少爷。” “就是那位已故的萧小姐留下的儿子么?” “是。” 后来再遇,便是我十八岁生日宴。 对于他口中的两次相遇,我完全没有印象,全程茫然且冷淡地听着眼前男人自以为深情的回忆。没有任何感触,只能无聊地打量起廖明宪的相貌。 他习惯戴副金丝眼镜,五官生得很端正,眉目清隽,不过略微寡淡了些,因此给人的第一印象不够深刻。笑起来眼角有淡淡的细纹,想必经历了不少岁月风霜的洗礼,眼神里倒没有半分疲倦或沧桑的意味,时不时地投射出鹰隼般锐利的光芒。 对于一个中年男人来说,这很难得。 他周身散发着一股儒雅谦和的气质,和爹地凌厉倨傲的气场完全不一样。朝我说话又总是温声细语,想来年轻时用这招一定挺讨女人喜欢。 只是我一点也不相信,他真实面目就是在我面前这样的温良无害。做军火生意的,手里大都沾着血,何况他手里还沾了我萧家的人命。 我一言不发地瞧着他,渐渐地,同记忆中的某个温文尔雅的年轻男人重叠起来。 如果连霁能够活到廖明宪这个年纪,大抵也会如眼前人一般深沉内敛的模样。如果没有这场事变,没有我和爹地之间的羁绊,我应该已经嫁给他,做他的小公主。 可直到霁哥哥死了,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都在骗自己爱他,深深地爱着他。 堂堂萧家大小姐,嫁的并非所爱的男人,说出去未免太过窝囊。 所以我必须爱他。 骗得连我自己都相信了,像极了某种先验主义。 曾经我对萧逸说,连霁他是奉命爱我,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我并不爱他,但他是我最般配的归宿。也是我此生遇到的,最好的男人。 如果我不曾和萧存有过那样难以启齿的牵扯。 该有多好。 想来我现在翅膀硬了,又或者仗着爹地死了,竟然敢直呼他的名字了。 在那段高烧不醒的日子里,我做了很多很多关于过去的梦,恍恍惚惚,大部分都曾真切地发生过。 我总是梦见爹地,梦见在他的书房里,光线晦暗,暧昧不明,厚重的天鹅绒窗帘紧闭着,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情欲与禁忌的气息。 眼前浮现着大片大片淡薄的铁锈色的红。 有那么几次,我甚至向他哭着妥协:“爹地,我不想嫁人了。” 萧存问我为什么。他当真以为,我心心念念想嫁给连霁,想了很多年。 那一刻我说不出话,或许我只是生平第一次,良心发现,不想伤害那样温柔无辜的一个男人。 萧存见我不说话,在我身体内进出愈发凶悍,我细瘦的胳膊攀紧他的后背,双腿缠着他的腰,被顶弄得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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