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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乞丐 (第3/5页)
…… 再后来,瘸老头说自己没几年好活了,拉着尔典重复念叨着,这有命根子的人就是比没有命根子的人厉害,你要记得,你要记得,不要去惹他们。 何必呢。 何必呢。 你就是不如他们。 三 乞讨的钱基本都被上面搜刮走了,尔典只能啃着老头硬塞给他的面饼,正奇怪他怎么还不到桥头来时,“嘎嘣”血腥味蔓延至喉内,两粒比指甲盖还小的银子崩坏了他的牙,没急着捂住嘴只是眼睁睁血液染湿了面饼。 他想他这辈子可能再也看不见那一瘸一拐的背影。 果然几个乞丐在桥下发现了瘸老头的尸体,他正蜷缩着,脸颊红扑扑得像个还未长大便衰老的婴孩。尔典没舍得多用钱,把那富人牙一般大的银子和瞎老太给他的那几块藏在了一起,用自己偷攒的文钱中取出几个买了草席。 他为瞎老太和瘸老头感到不值,但他就是这么个东西。 野狗总是能闻到血腥味赶来,更何况他们早已盯上了自己,好在都是些小狗崽子,那些老狗可不想跌份儿,但默默看看也是一场乐事。都是乞丐,他们才不信尔典身上能有什么多余的钱,即便有也都得交给上面。 只是人一苦就想看更苦的人,他们已经是最底层了怎么办? 去制造更苦的人。 一开始即便瘸老头这样干巴巴的老骨头,那群逐渐长大的孩子也是畏惧的,毕竟他身下有根年岁已久的老江湖。可现在这根老江湖死了,就只剩下尔典这个“狗乞丐”了! “狗乞丐!狗乞丐!”他们将尔典念得好生威武! 一人问:“为什么叫他狗乞丐?” 众人回:“因为他命根子被狗吃掉了!” 嬉笑间,他们便抓住了尔典,扯着他的裤子就要往下拽。 被扯下来就要完了……被扯下来就会被看到。 看到什么? 看到他空无一物的下身。 可是他们本来就知道他的命根子被狗咬掉了。是啊,他们知道才敢毫无畏惧地欺负他,因为有命根子的天生强于没有命根子的。 丢人,太丢人了。 可是好气,可是好气。 他忘了自己是怎么翻了身,他忘了自己是怎么有了力量,他只知道他要反抗,他只知道用拳头去殴打。 …… 他自然没有赢,口间的血液又开始往外溢,熟悉的气味,熟悉的颜色。这回他倒在地上,但没有人敢动了。 他们承认他是个男人了。 何必呢。 何必呢。 男人没必要明面针对男人,反正都会两败俱伤。 四 “啪”,不远处横飞出一人,红得发黑的稠血被石子抹匀,还没等他放声求饶,便被人欺身揪起乱发往地上摔去,一下、两下,石子欺负他,掉落的牙也欺负他,头被摔了最后一次,又被当成了驴拉的磨狠狠地在地上研磨。 “好了,好了,别闹出人命了!”一个双手抱臂身体卷得像个细麻花的乞丐劝道。 “是啊。”一旁的脏花卷也附和。 “我看他就是活该,谁让他挑衅我们老大!”人群中夹杂着这一声,很快收到了赞同,“是啊,是啊!” 尔典坐在那人背上听后轻巧地起身,低头看着手上的黑血,停顿了片刻,踩住男人的双腿之间,像随意地碾死苍蝇一般抬头笑道,“走吧。” 他们是一群靠着乞讨过活的乞丐,和话本中的江湖丐帮完全不搭噶,只是被人瞧不起了就得给对方点“甜头”尝尝。穿着最差的衣服,头顶最脏的乱发,他们却敢大摇大摆地走在街道上,乞丐们本来就是最底层的,他们年轻的几个人三五结队地混在一起,算是荣升为小镇痞子了。 被人围着的感觉很好,尔典喜欢被人追捧,哪怕是最低俗的。他们又开始夸他厉害,说他没命根子都这么厉害,有命根子还得了,不得当个大将军? 尔典早已习惯了自己下半身残废的事实,但最起码他曾经拥有,所以他还算是个男人。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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