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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9 (第2/2页)
“我把他给我的资料传给你。如果那两个员工没兴趣,可以自己开展其他项目,我现在让小火焰和小汤碗帮我干活,成品还是能继续做。”林学笔并没有强迫其他人一定要加入。这事太需要知识储备,林学笔又不知道另外两人对什么方向有兴趣。 想到这里,林学笔有些不好意思。 他作为一个老板,什么管理事情都不干,全权交给杜勤明cao持。分工虽然明确,但明确到连另外两人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就有些说不出什么感觉了。 杜勤明迅速抓住了一闪而过的关键,质问道:“你居然使用童工?” 不等林学笔解释,杜勤明道,“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得吊销营业执照的。” 想到这里,杜勤明又有点难受地自我补充,“虽然我们公司暂时没有。” 程序是走了,但最近年关,营业执照得等到流程走完才拿到手。 林学笔:“……” 看来他这老板当得也不是那么老板。 林学笔总结道:“那严格来说,我们也不算雇佣童工,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黑作坊?” 杜勤明:“……” 正文 公司老板 两个黑作坊老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毕竟这事太难界定。 出去打工属于童工, 但自家子女到店里帮忙, 不存在雇佣的劳动关系, 自然不违法。 只是孩子还太小了, 杜勤明不太认同这种做法。 可想到孩子积极地想要帮忙, 甚至因为制作出东西而喜悦开心的模样, 把这当做家务, 或者玩具,培养异能等方面思考, 杜勤明又觉得这非常合适。 更何况, 他们这项目不是体力劳动,而是科学研究。这对孩子只有益处, 没有坏处。 孩子起跑线就是专利项目,等长大出去找工作, 哪还愁公司的问题。 杜勤明吃过这个亏, 不想下一代仍吃这个亏。 商业行为不赞同, 法律并不排斥个人研究行为。就说那些新型技术的比赛,并没有限制报名者的年龄。若有谁未成年,只要发明的东西不算太差,那可是人人夸奖的好事情。 细究下去,一个孩子不可能没有家庭氛围和环境培养,生下来就会所有知识。发明家的孩子发明新物品,光看父亲工作不动手也不可能。 恰好小火焰和小汤碗有这方面的兴趣,那在情在理,碰一碰也是可以的。 联邦有未成年人专利权, 在本人和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出售转让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并不算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 最后,杜勤明暂时搁置这件事。 若小火焰和小汤碗有兴趣,那就当培养异能地提升自己,他们按照合法的方式获得并使用它们制作的物品。就像林学笔之前说的零用钱,只是改成公司形式给。若孩子们玩腻了,不愿意玩这方面的事情,那他们也不能强求孩子们帮忙,以孩子们的意愿为主。 第二天,杜勤明把合作的事情告诉两个拥有股权分成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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