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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2页)
有关温瑾的厨艺,邵旸是领教过的。 温瑾还念书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黑暗料理小王子。 偌大的一个警校,水灵可爱的Omega都是技术系那边千娇百宠的系花,轮不到邵旸这帮搞刑侦愣头愣脑Alpha的惦记。 不过他们一点也不眼红。 警校历届校花评选,数十年来从没有离开过技术系,唯独到他们这一届,旁落别家。 十七岁出头的徐云升,那会还叫徐晓云,他是刑侦里为数不多的Beta,清俊秀气,眉目盈盈,文化课名列前茅,专业课稳过及格线,训练服一套,细胳膊细腿白皙如玉,连面黑心狠的教官都会下意识对他放轻语气。 后来学校联欢,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技术系出节目,不是在训练场举铁就是跑步前往训练场的刑侦系打杂,食堂大师傅看小徐同学身轻体弱怪可怜的,直接大手一挥,钦点了小徐同学来自己这择菜烧水,逃避劳动。 少年时期的徐三爷已经很讲义气了,他借着帮厨之便,偷偷觅下了不少好东西,打算留着给寝室里的兄弟开小灶。 于是在那个联欢结束后的月黑风高夜,以邵旸为首的五个人翻墙溜进了后厨房,系着白围裙的小徐大厨给他们弄了满满一桌子菜,吃得他们两眼含泪,泪如雨下,最后纷纷拿出四百米越障冲刺的尽头奔向厕所。 经此一役,小徐同学一战成名,带着整个寝室背上了建校有史以来最丢人的记过处分。 [br] 温瑾对自己的厨艺产生过怀疑,他曾认为自己可能天生就不适合做饭,可直到他遇见袁灼,他才懵懵懂懂的意识到,以前那些人应该都是不懂得欣赏的垃圾。 ——从头到脚都不普通的徐三爷唯独对自己普普通通的厨艺盲目自信。 袁灼感冒生病,病号饭一定得仔细精致,温瑾忙活了一下午,蒸水蛋、排骨汤、清炒土豆丝、外加一个凉拌西红柿。 他本来是想做米饭的,结果新米不吃水,他稀里糊涂的蒸了一锅稀饭出来,只能临时去街边主食店买两个花卷充数。 三菜一汤,最出彩的是只加了白砂糖的凉拌西红柿,但这并不影响袁灼低头吃出他那辆破摩托车启动的动静。 夜店侧面的小巷,垒积如山的杂物堆里特意腾出了一个地方,摆下两个小木凳,一抬头就能看见窄窄的一道夜空,还有不算明亮的星星,正一闪一闪的照在他们头顶。 “慢点。” “呼——呼,那个姓邵的在,呼呼——我怕他找事——呼!嘿,温哥,你还给我放大虾啦!” 温瑾用得保温桶是进口的,大几千一套,保温性能好得不像话。 热腾腾的水蛋还停留在刚出锅时的热度,袁灼暴风吸入一口,差点被烫卷了舌头。 皱皱巴巴的水蛋破碎开来,沉在底下的是尺寸可观的大虾仁,大概是怕他营养不够,温瑾一口气放了五只进去,这碗水蛋要是会说话,恐怕一定会说一句:我裂开了。 “你说邵旸?” 袁灼嚼着虾仁,腾不出嘴说话,只能边嗯边点头,也没法吐槽两句邵旸穿得sao包。 邵旸这两日在城西闹得半城风雨,照理来说,是没时间顾及城东的,温瑾若有所思的蹙了蹙眉,袁灼鼓着腮帮子瞅他,突然觉得嘴里虾仁酸溜溜的。 “温哥——我鼻子疼!” 野狗对外有多野,对内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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